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长春严查违规建设项目 对5种行为实施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15 中国环境报

  (记者 于平)

  本报讯 长春市政府日前召开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污染防控工作,并把严查违规建设项目及官员问责列为重要内容。

  长春市政府要求市发改委、环保局、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
批准环境污染项目,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未做环评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对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申请环保部门验收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环保竣工手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偷排污染物的,要坚决从重处罚。凡超标排污、私设暗道偷排的,一经发现,坚决关闭;对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责不力或袒护、包庇企业违法排污的,由监察部门依据规定施行行政监察;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长春市政府决定,今后将加强对5种行为实施问责:不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影响政令畅通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信息应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的;因行政不作为导致对管辖区内的污染问题失察失管,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领导不在场或不及时报告处置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