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两国检察机关签署合作备忘录 加强人员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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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0日电据检察日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19日与蒙古国总检察院总检察长蒙·阿勒坦呼亚格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蒙古国总检察院关于加强人员交流与合作的备忘录》。 贾春旺说,中蒙是友好近邻,两国在各领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日益扩大,两国人民的友谊不断加强。两国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也不断地加强相互间的联系。
贾春旺说,中蒙两国今天签订关于加强人员交流与合作的备忘录,为两国之间更好地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并指明了方向。蒙·阿勒坦呼亚格对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成功举办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表示祝贺,并邀请贾春旺检察长访蒙。 根据备忘录,中蒙双方每年互派由总检察长或副总检察长率领的检察代表团进行工作访问一次,双方互派检察官到对方考察,蒙方每年派两名检察官来中国进修。(张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