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查处非法经销警服 没警官证穿警服,当街扒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56 东北新闻网

  昨日起,公安机关开展查处非法经销、穿着99式警服及其标志专项行动

  本报讯不是警察却穿着警服的人,现在可要小心了——如果被警察逮着,当街就被扒掉警服不说,还可能被罚款,甚至被处15日以下拘留。从昨日(12月19日)起,省公安厅治安、督察部门已经开展“查处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警用标志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背景

  入冬以来,一些厂家、单位非法制造、贩卖制式警服、警用标志的现象突出,致使一些并非警察的人却穿着警服招摇过市,甚至个别人还冒充警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警服为何如此有市场?除了有人别有用心,利用警服、冒充警察行违法犯罪之举外,还有人看中警服的一个“功能”:防贼,防伤害。“穿警服,小偷不敢偷,晚上回家也不用害怕……”一些时髦的女学生甚至将牛仔裤与警服搭配着穿。“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社会闲杂人等随意穿着警服,不但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还干扰破坏了正常执行警务活动,甚至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的危害。

  打击

  从12月19日起,公安机关将利用20天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查处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警用标志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早在12月16日,省公安厅治安、督察部门联合行动,就曾沈阳市皇姑区歧山中路的10余家警用装备器材商店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沈阳安欣保物资经销处、沈阳金华麟报警器材有限公司等4家商店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非法贩卖警服、警用标志问题。警方当场对非法贩卖的警服予以收缴,4家商店还等待进一步处理。

  处罚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非常严格,对使用与警服相同标志的、使用相同或相似服装款式搭配的、使用相同或相似颜色搭配的,只要会造成公众视觉混淆的,就在打击之列。省公安厅督察处负责人强调,衣服的颜色和扣子,就两样跟真警服相似或相同,也不行。“无论是谁,要是穿警服没警官证,一查到,当场让其脱掉衣服!”据有关法律规定,警方对违反规定的,将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省厅督察处:024-86910099;省厅治安总队:024-86991521。记者伏桂明 ( 沈阳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