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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用地岂容侵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1: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12月18日,肥西县法院就市公路局诉肥西县官亭镇居民方某侵占公路用地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令被告方某拆除公路用地违章建筑物并恢复原貌。

  今年8月,方某擅自将市公路局所属原肥西县官亭养护项目部西面围墙拆除,越界占用公路用地违章建房。市公路局肥西分局多次派人制止,方某均置之不理。9月20日,市公路局向肥西县法院起诉方某。经过庭外调查,法院认为,原告合肥市公路局已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证,属合法的土地使用者,被告方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万志军 周振兴 殷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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