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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1:4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为了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增长,中央编办近日提出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强调必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并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设立了全国统一的“12310”举报电话,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

  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包括:一不准超编进人;二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三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四不准
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五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

  为了保证这“五不准”落到实处,中央编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中央编办专门设立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司,各省(区、市)编办也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二是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知情人士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三是对查实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推广“编制实名制”“机构编制管理证”“进人控编通知单”、建立公开监督制度等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办法;完善机构编制部门与财政、人事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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