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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强奸犯”终审无罪索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2:49 扬子晚报

  兰州电记者12月18日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武威乡村干部轮奸农妇案”历经一波三折后峰回路转,该案惟一的女“强奸犯”赵桂花被判无罪,并已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5万余元的请求。

  2001年11月20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接到该区谢河乡农村少妇严琴的报案,称自己于当年10月31日遭到本乡计生站站长王炳琪、乡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樊义学、乡政府
司机赵永胜、本村村长谢金寿和本村村民石生海5人的轮番强奸。严琴说,当时,谢金寿的妻子赵桂花多次看见她被强奸但没有制止。凉州区公安局于2001年11月22日将上述6人抓捕归案。

  2002年11月1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6被告犯强奸罪罪名成立,主犯王炳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赵桂花跟其他4名被告也被判处有期徒刑。6被告均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否定该案件的“强奸”定性,认定为猥亵,判处该案主犯、凉州区谢河乡原计生站站长王炳琪13年有期徒刑,其余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5年-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赵桂花被宣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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