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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球不能随意放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4:26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明年1月1日起,在常州上空施放气球不能随大流了!因为首次新颁布的《常州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新规中,该市将对施放气球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如出现未经批准擅自施放等情况,当事人最高将可能被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放气球活动在生活中算是一个“冷行业”,过去一直少有人关心。然而近年来施
放气球庆典、宣传活动与日俱增,因气球失控侵占机场、航道等安全事件的也在不断出现,广告气球脱飞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常州市近日颁布了该市首部针对施放气球活动的行业新规,为从事施放气球活动上了“笼头”。据了解,新颁布的《办法》中,施放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4名以上经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必需具备器材、设备和健全的安保制度等。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事先应当向该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在施放气球时,需在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设置识别标志,同时规定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超过地面50米的,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此外,该市对于施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还制定了惩罚制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或者施放活动许可,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擅自施放、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未及时报告异常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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