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上课时接电话:三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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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4:32 新民晚报 | |||||||||
文汇报教师上课接听电话、在教室里抽烟等行为将被视为教学事故,并将影响本人的职务晋升和岗位评聘,华东理工大学近日宣布实施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试行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该《办法》从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试、教室管理等方面将教学环节中的事故分成13大类共99项108条,其中包括一级事故21条,二级事故42条,三级事故45条。教学事故
“把上课接听电话、吸烟列入教学事故,还是第一次。”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助理涂善东认为,这样的严格规定,可以更细致地规范大学老师的课堂行为,改善教风,保证教学质量。校方已经设立奖惩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教学事故。(李雪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