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楼下搭违建 楼上遭贼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5:10 扬子晚报

  本版将长期开设“举案说法”栏目,广大读者可对一些有争议的案件发表自己的观点,编辑将选取精彩的观点在下一期刊登,并请专业人士进行点评。本版电话热线为:0512—65181986,EMAIL:YUANTING123VIP.SINA.COM,敬请垂注。

  近日,家住本市中张家巷二楼的王先生家中遭贼光顾了。王先生认为小偷是从一楼违章建筑翻阳台进入的,于是便把楼下的李先生夫妻告上了法庭。

  中张家巷2号某幢102室房屋朝南门前原为围墙封闭的院子,在李先生夫妻入住前,原住户在院内靠西搭建了一烧饭间,位置正好位于1幢202室阳台下方,为混凝土屋顶。李先生夫妻入住后,在自己东面房间朝南外墙上开了一扇通向院子的门,将朝向马路的围墙开设了两个门洞,安装了卷帘门,并在院子其余部分覆盖彩钢板顶棚,将院子改造成两间简易房屋,其中一间出租给他人开店、制作铝合金门窗。

  发生盗窃后,王先生认为一楼顶棚为犯罪分子爬上自家阳台入室行窃提供了便利,被告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被告拆除违章搭建,封闭破墙开的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李先生夫妻则认为,该烧饭间不是他们搭建的,而是原先住户所建,因此不应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请求。最终法院将如何判决?(袁霆萍萍徐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