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东台港澳人员可参加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5:56 北京晚报

  广州消息记者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日前正式向各地级市转发《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凡与广东省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台港澳人员,均可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保待遇,其中在广东省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参照此规定参加社保。李纪泽张祥

  网络实习生:齐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