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成立河南新安12.2煤矿事故调查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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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9:08 新华网 | |||||||||
新华网河南新安12月20日电(记者 顾立林) 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河南省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大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20日在河南新安县正式成立。 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在成立会议上宣布了调查组成员名单。副组长分别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全国总工会、监察部、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
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直接经济损失,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对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三个工作小组。 2005年12月2日23时40分,河南新安县石寺镇寺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5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据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矿主违法生产,驻矿监管人员严重失职并可能与矿主勾结违法而造成的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详细原因需调查组进一步查证。 12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河南新安实地督查安全生产时说,一定要加大事故的查处力度,对事故原因要查个水落石出,对教训总结要刻骨铭心,对责任人处理要有切肤之痛,对事故整改要举一反三。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