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首次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 资深律师也有可能当法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3:13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昨天上午,来自全省各级法院的55名法官“考生”齐聚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了一场特殊考试。这是我省首次从下级法院选拔优秀法官到上级法院工作,拟挑选12名。据介绍,以后资深律师也有可能当法官。 据了解,参加考试的法官必须大学本科毕业,有5年以上审判经验和三级以上法官职称。
“遴选法官”的主要背景是,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级法院自明年下半年开始,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这样一来,由以前的书面(不开庭)审理转为开庭审理,直接导致各省高院审判人手不够。 省高院常务副院长吴合振介绍说,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在国外早已盛行,上级法院法官应当拥有较高学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处理复杂案情的能力。 从今年开始,省高院不再直接录用高等院校的应届法律专业毕业生补充审判业务部门,并专门提出以“遴选制”向审判一线输送人才的计划。 吴合振院长还说,下一步,中级人民法院也计划从各县区基层法院中遴选优秀法官,“在将来,遴选法官的范围还将从下级法院直接扩大到法学教授和资深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