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盗抢原油60多吨 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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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3:44 新文化报 | |||||||||
本报松原讯(记者 任飞霖 通讯员 张利明) 12月16日,团伙盗抢乾安采油厂原油案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主犯李文宝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其他11名案犯分别被判5年至20年有期徒刑,并处不等数额罚金。 2004年5月至9月,数个小团伙组成了30余人的大盗油团伙,这些人或十余人集体盗窃,或三五个人“打穿插”抢劫,活动在乾安县采油厂几个井场。其间,团伙成员疯狂作案
2004年9月4日中午,一个小盗抢原油团伙在乾安采油厂大白天便对一井场下了手。团伙成员李文宝、徐磊、张岩闯等8人来到井场后,动作麻利地抢走原油7.44吨,并抢走看井工人的手机。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经过长时间布控,抓获30余名团伙成员。据了解,30余名涉案成员中,有12人涉嫌刑事犯罪,这些人多数为无业人员。 12月16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刑事犯罪的12人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李文宝因抢劫数额巨大,并在抢劫过程中造成一人轻伤,被判处无期徒刑,处罚金8万元,其他案犯被判处5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新闻编辑:曲兆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