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嫌犯辩称“立功”反牵出另两起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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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3:5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文创)盗窃嫌犯受审时,其辩护人提出其自首和立功情节,并要求法院去调查。哪知经过法院一调查,嫌犯不但没立功,还背着另外两起案子。 第一次庭审查明,2003年6月,巴南区人罗某招聘到重庆某物流公司工人。今年3月2日,罗某路过某公司,趁人不备盗走办公室内一台笔记本电脑、石英手表等物,甚至连雨伞都没放过。今年6月4日、8日,罗某来到该公司两间办公室内,盗走奔4中央处理器、内存条
在审理中,罗某的辩护人当庭宣读了罗某检举陈某的犯罪事实,并称罗某有自首和立功情节,还请求法院去渝中区石板坡派出所调查核实,以使罗某能从轻发落。 法庭据此展开调查。令法庭吃惊的是,罗某不但没有立功情节,相反还牵扯出罗某背负的另外两起案子。经查明:去年9月20日晚和今年5月分别在两酒店行窃,盗走大量财物。 于是,法院在判决中延长了刑期,判处罗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