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黑社会头目李满林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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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4:09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原蔚) 12月20日,太原黑社会头目李满林(绰号“三马虎”)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赌博罪被执行死刑。 李满林1968年3月出生于太原市,1988年因流氓罪被太原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纠集一批刑满释放、解教和有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局、设赌抽头、敲诈勒
据调查,为达到壮大势力称霸一方的目的,“三马虎”大肆购买、储存枪支弹药,危害无辜群众,经常酿造“黑吃黑”事件。1993年以来,该组织先后购买、储存、非法持有的枪支就有20支之多。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以来,该组织先后持枪作案15起,涉枪人员21名。 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满林死刑,并处罚金800万元。李满林提起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