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定机关专业用车应配备国产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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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4:10 北京晨报 | |||||||||
晨报江苏专讯 记者昨日上午从江苏省清车办获悉,刚刚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的《省级机关专业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暂行)》,首次就机关专业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作出一系列新规定。据悉,这是江苏省对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实行配备定额管理之后,推出的又一项公车改革新举措。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规定》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配置和更新专业用车,应在核定的定额之内。
《新华日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