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县农村党组织换届严把“四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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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4:18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隰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严把“四关”。一是把好候选人确定关,即根据“四个提倡”和“两推一选”的要求,在充分尊重民意并报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候选人。二是把好依法选举关,即全县统一制定选举程序,各农村党组织依照11条规定程序进行选举,同时吸收部分党外人士和入党积极分子参与监督。三是把好社会稳定关,要求各农村党组织一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落选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或者保留待遇。四是把好选举工作验收关,即选举结束后,县换届
(景毓峰 解霞)(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