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玉玺两同犯获刑14年和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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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4: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20日上午,毕玉玺串案中的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国森和原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朴善琨涉嫌受贿和私分国有财产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宣判。董国森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朴善琨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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