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老人用房产换晚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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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6:4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养老新政,再次激发人们对养老问题的关注。记者昨日获悉,作为一种全新养老方式的“以房换养”在南京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一家名为温泉留园的老年公寓,从去年至今,已签下2份“以房换养”合同,也就是说,南京的2位老人已在享受“我给房子你替我养老送终”的独特晚年。 对于“以房换养”,本报去年曾做过报道,当时的情况是“一单未签”。昨日,温
记者了解到,为避免纠纷,南京温泉留园老年公寓的“以房换养”业务现只针对孤寡老人,就是没有子女、没有亲戚朋友的、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的老人——这些老人往往晚年生活贫苦无依,微薄的养老金根本不足资用;与此同时,他们个人死亡后的住房却又等于要闲置浪费。而“以房养老”的思路便是将老年人死亡后仍会遗留房产的价值,通过一定的方法提前予以变现,然后以这笔现金解决养老中的资金不足困难。(刘璞孔小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