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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两老人用房产换晚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6:40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养老新政,再次激发人们对养老问题的关注。记者昨日获悉,作为一种全新养老方式的“以房换养”在南京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一家名为温泉留园的老年公寓,从去年至今,已签下2份“以房换养”合同,也就是说,南京的2位老人已在享受“我给房子你替我养老送终”的独特晚年。

  对于“以房换养”,本报去年曾做过报道,当时的情况是“一单未签”。昨日,温
泉留园老年公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以房换养”项目一推出即引来各方关注。截止到昨日,先后已引来四五十名老人报名,其中不乏上海、无锡、苏州和镇江等地的老人。像上海,有近30名老人希望通过该方式入住养老院,可惜因为他们的房产不在本省,考察当地房价太费时费力,所以对于外地的老人,公寓最后基本上都放弃了。所以迄今为止,一共签了2位老人,都是南京人,一位73岁的老奶奶,房子在所街,约60平方米,房产评估公司给价40万左右;还有一位老大爷,今年70岁,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在南湖,价值60万元左右。两处房产均经过法律约定:老年公寓在老人身前,只能将房子出租,所得租金用于老人的日常生活和就医费用,老人百年后才可将房子变现。

  记者了解到,为避免纠纷,南京温泉留园老年公寓的“以房换养”业务现只针对孤寡老人,就是没有子女、没有亲戚朋友的、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的老人——这些老人往往晚年生活贫苦无依,微薄的养老金根本不足资用;与此同时,他们个人死亡后的住房却又等于要闲置浪费。而“以房养老”的思路便是将老年人死亡后仍会遗留房产的价值,通过一定的方法提前予以变现,然后以这笔现金解决养老中的资金不足困难。(刘璞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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