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骨折病人手术猝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7: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2月20日讯(记者崇真)骨折后到医院做手术,不料在进行麻醉时,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的赵某忽然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的家人把医院告上法庭,近日,青岛市南法院对这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判决,赵某家人获赔8万余元。

  2004年12月21日,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镇村民赵某因为车祸,右臂骨折,来到青岛市市南区一家医院治疗,院方同时诊断出他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12月22日,医生决定
给赵某做手术。不料在进行手术前的麻醉时,患者突然发生异常,血压急骤升高,随后呼吸、心跳骤停。医院马上进行抢救,但还是没能挽回赵某的生命。赵某的家属认为,赵某之死是医院工作失误造成的,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院方承担50%的责任,即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等共计169358元的一半。

  在庭审中,医院称,当时他们对患者进行了全力抢救,但没有抢救过来,这应当属于意外事件,即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事件。赵某的家人认可这件事具有难以避免性,但认为医院对这类并发症和麻醉意外事件的发生应当有防范准备,并认为赵某发生麻醉意外后,医院在抢救措施上有失误。

  法院认为,赵某的伤经过治疗可以痊愈,不会危及生命。但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突然发生异常并在医院死亡,可以推定医院存在一定过失,原告要求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应该予以支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