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工程不合格不得再承建公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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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7: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何骏)为杜绝公路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重庆将在公路重大工程项目中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据该市交委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重庆市交通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时间紧,难度大。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提高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国内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该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以符合质量标准的首件工程作为签订后续工程的标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从2006年1月1日起,公路建设企业必须由各项目建设业主牵头,建立首件工程认可管理制度,以合格的首件工程作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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