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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贼想举报立功 反而暴露自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7:4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石峻峰)一盗窃犯在法庭受审时举报“他人”的犯罪事实,称自己有立功表现希望法庭从轻判决,但法庭调查他的立功情况时,反而查出他自己就直接参与了他举报别人的那两件案子。日前,这名小偷被渝北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三次偷盗被逮受审

  2005年3月2日到2005年6月8日期间,家住渝中区石板坡的罗夏勇先后三次蹿至重庆某有限公司,趁人不备之机盗取笔记本电脑、手表、电脑中央处理器等物,共计人民币价值12245元。2005年6月27日,罗夏勇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执行逮捕,检察院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想举报立功被查出两宗罪

  罗夏勇在法庭受审时为了受到从轻处罚,举报某人有犯罪事实,希望法庭考虑从轻判决。法庭按照罗夏勇所提供的信息来到渝中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哪知不但没有查出罗夏勇有立功情节,反而查出罗夏勇就直接参与了他举报别人的那两件案子。这下罗夏勇又给自己多加了几条罪状,不但没有被从轻判决反而被判得更重了。

  笨贼假立功被判4年

  原来2004年9月20日晚,罗夏勇伙同陈翌鸿(另案处理)蹿至重庆市渝中区凯歌酒店九楼,盗走四川长江水运公司、重庆商务集团办公室里的现金300余元和联想17英寸液晶显示器一台、惠普+1523液晶显示器、优盘3个、柯达牌数码相机等物,共价值4910元。2005年5月的一天18时许,两人再次蹿至重庆市渝中区凯歌酒店八楼,强行进入办公室,盗走重庆渝海集团办公室的电脑硬盘3块、内存条3根、CPU1块等物,价值880元。两人作案后各自逃窜,而陈翌鸿后来被抓获。罗夏勇不知道陈已经被抓获,便举报是他盗窃,想以此获得从轻判决。

  日前,渝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翌鸿归案不是被告人协助捉获的,故不能认定被告人罗夏勇自首和立功。而且也查实罗夏勇直接参与了那两次盗窃。以盗窃罪判处罗夏勇有期徒刑四年,并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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