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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售酒可告卖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7:4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力)“九成酒类生产商将临关门。”昨日,市酒类管理局在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该细则是自2002年取消经营许可证以来首次用法规形式来约束整个酒类市场将产生的必然结果。实施细则将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过渡期为3个月,备案登记制和酒类流通溯源制是整个管理办法的核心,酒类打假举报电话为023—63854141,023—63854242,向未成年人卖酒可以直接告卖酒方。

  市酒类管理局负责人李生奇说:“目前市内的一些小型餐饮场所以及一些酒铺擅自销售自己放了枸杞、大枣、虫草等物品的酒,没有任何的生产许可证,这类酒属于食品还是药品是没有办法鉴定的。因此在明年4月将明确禁止这种行为,酒类销售商只能卖取得合格身份的酒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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