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年起将免收小学初中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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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8:5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从2006年秋季开始,浙江省小学、初中入学将不再需要缴纳学杂费。这是近日召开的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透露的消息。 据了解,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浙江省在十年前已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对城镇初中和小学的杂费收取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期130元和100元,农村初中和小学的杂费收取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期90元和65元。欠发达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经费将由省财
(杨振华马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