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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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9:14 宁夏日报 | |||||||||
外来者有固定住所就可落户城市 “当前,公安机关要抓紧制定出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今天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白景富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为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主要方向,把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边防、出入境、消防、交通管理等工作,适时再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据《法制日报》) 河南:租房户可申请城市户口 河南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逐步废除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二元制管理模式,创造条件在全省推行按实际居住地进行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协议租房可申请入户《意见》规定,凡是有稳定住所,包括购房和协议租房的外来从业人员申请迁入户口,居住地派出所要为其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和子女也可一并迁入。(据《大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