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向公务员发出公开信切莫饮酒驾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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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0:3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18日凌晨发生在蓉湖大桥上的轿车追尾致两死一伤惨祸,又与酒后驾车有关。为敦请公务员杜绝节日期间饮酒驾车,市监察局、公安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日前联合发布“致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一封公开信”。 “公开信”指出:岁末年初,各种聚餐、聚会和公务应酬繁多,推杯换盏间,隐藏着许多车祸隐患。据统计,近年我国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已占到驾驶人死亡事故中的
酒能抑制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的反应能力下降。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要比没有喝酒高15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车、醉酒驾车都规定了严格的处罚内容。除了罚款,还有拘留、吊证。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素质和品行都应当具备较高的水准,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理应是每一位公务员的自觉行动。 (汪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