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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0:40 大华网-汕头日报

  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历时两年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先后完成了普查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质量抽查和审核汇总以及主要数据的发布,经济普查的主要工作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经济普查高度重视,国内外社会公众也都十分关注
。为了使社会各界对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情况有个全面了解,新华社记者(以下简称“记者”)近日就此专访了国家统计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掌握产业发展规模和效益

  记者:据我所知,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国家普查项目设置和周期安排做出的重大调整。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普查制度的发展过程?

  负责人:是的。从新中国成立到21世纪的50多年间,由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先后完成了十二次全国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此后,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明确了普查在统计调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并正式确立国家实行周期性的普查制度,即人口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各进行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不同的年份实施。到2003年正好完成了第一个周期的普查工作。

  回顾和总结这个周期的普查工作,确实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通过实践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10年内要进行6次普查,任务比较繁重;二是时间安排过于分散,无法提供同一时期、具有内在联系的可比性数据,且与国家编制五年规划的时间不衔接;三是普查项目的涵盖面不全,没有将属于重要支柱产业的建筑业包括进来,难以全面反映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四是普查立法滞后,调查对象的配合与支持程度下降,组织实施难度越来越大。

  记者:搞好这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国家的宏观管理和统计工作的综合配套改革,都有哪些具体作用?

  负责人:这在2003年12月2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2004年9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就是要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因此,认真搞好这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国家总结“十五”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十一五”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改革我国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共查处案件5377起

  记者:我们知道,这次全国经济普查从2003年12月开始准备,经过清查摸底、现场登记、数据处理和质量抽查等阶段的工作,现在主要数据已经对外发布了。请您就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情况向社会公众做个简要介绍。

  负责人:由于这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且在我国尚属首次。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对开展这次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曾培炎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均设立了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辖区内的经济普查工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以及大型企业也设立了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经济普查工作。

  记者:我还记得,去年9月5日,温家宝总理曾为经济普查签署国务院第415号令,向全社会公布施行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曾培炎副总理也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称“这次经济普查是依法行政的一次重大实践”。这是当今社会非常感兴趣的一个话题,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负责人:是的。为了科学、有效地依法组织实施全国经济普查,保障经济普查数据准确可靠,使经济普查有法可依,2004年9月5日,温家宝总理亲自签署了第415号国务院令,向全社会公布施行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个条例不仅对经济普查的目的、对象、范围、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对普查对象、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在经济普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严格界定。随后,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个条例,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又会同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肃查处经济普查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告》,并向全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

  在整个经济普查过程中,我们始终高举依法普查的旗帜,一方面对普查对象做出了信守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郑重承诺,另一方面又对拒不配合或者填报虚假数据者依法予以严厉惩处,从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这次经济普查真正成了一次依法行政的重大实践。据统计,国家和各地区在这次经济普查工作过程中,共依法查处虚报、瞒报、拒报等案件5377起,对普查活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瞒报倾向

  记者:据了解,为了取得真实可靠的普查资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把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请您就此谈谈具体的做法。

  负责人:从普查准备工作开始特别是进入全面登记的实战阶段后,各级普查机构就建立了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并对每个环节实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普查对象报送的所有普查表,各基层普查机构都组织有经验的财务、统计人员,进行了认真的人工审核。数据录入计算机后,县、市(地)和省级普查机构又运用全国统一设计的,包括数千条逻辑审核关系的数据处理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了逻辑审核。上报到国家之后,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又再次对其进行了审核、查询和纠错;同时还与工商、税务、民政和编制等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等进行认真核实,有效地保证了普查的数据质量。

  今年6月中下旬,为了检查和评估这次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从各省(区、市)抽调数百名业务骨干,采取异地交叉的工作方式,按照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的方法,在全国抽取152个普查小区,对21731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样本量约为3‰)、45623个个体经营户(样本量约为1.1‰)的普查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仅为4.9‰,控制在1%的预定目标之内。

  记者:您可否就普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做个客观分析。

  负责人: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对普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一是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财务制度很不健全,他们在填报普查表时又往往心存疑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瞒报倾向;二是对个体经营户的调查方法,有些地方是采用全面调查,有些地方是抽样调查,个别地方可能还存在随意编造个体经营户,虚报其经营收入的行为;三是有些产业活动单位与法人单位不在同一地方,可能还存在重复登记的现象;四是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偶尔出现技术性错误也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但是,这些问题一旦发现,就及时坚决地作了处理和纠正。此类问题虽然在世界各国的统计工作中都会出现,但我们还是应该认真总结经验,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做得更好。

  摸清家底建立数据库系统

  记者:那么,通过这次经济普查,我们都掌握了一些什么信息呢?

  负责人:通过这次经济普查,一是进一步摸清了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家底”,全面掌握了反映国情国力的大量基础信息。如: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等;单位从业人员(包括性别、学历、职称和技术等级构成等)和资产、负债、实收资本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40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1000多种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及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二是初步建立了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并会同工商、税务、民政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全国基本单位名录维护更新制度》。目前,这次经济普查的所有基层原始数据,都已进入国家统计局的经济普查数据库,而且各种子项都有统一代码,检索查询非常方便,不仅可以进行全国数据汇总,而且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加工出按地区、按行业、按规模和按所有制形式等分组的各种数据。内容极其翔实而丰富,是一笔十分宝贵的社会财富。

  记者:据了解,国家统计局按照国际惯例,利用这次经济普查资料,对我国2004年的GDP总量和三次产业结构重新进行了核算,请您谈一谈这方面的情况,并能说明其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负责人:根据国际惯例,国家统计局利用这次经济普查资料初步测算,我国2004年GDP现价总量为159878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多出2.3万亿元,增加16.8%。其中,第一产业因不在这次普查范围之内,仍采用年报核算数,其增加值为2095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3.1%,比2004年快报核算数所占比重的15.2%降低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3904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1517亿元,占GDP的比重由52.9%降为46.2%,降低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5018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加21297亿元,占GDP的比重由31.9%上升到40.7%,提高8.8个百分点。在GDP总量多出的2.3万亿元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加2.13万亿元,占93%。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常规统计中第三产业存在明显的漏统问题。一是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长期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服务业统计非常薄弱。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国际通行的核算标准(SNA)逐步接轨,虽然服务业统计得到了一定加强,但基础统计工作尚没有完全跟上。二是从事第三产业领域的单位量大面广,情况复杂,财务制度不健全,统计手段相对落后。三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成分日益多元化,特别是私营、个体服务业发展迅速,由于非常分散、变动频繁,加大了组织统计调查的难度,存在一定的漏统情况。例如,在个体、私营经济成分占较大比重的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房地产业三个行业中,普查后的增加值比常规统计多出近1.5万亿元,占第三产业新增部分的70%。四是新兴服务业大量出现,发展很快,但由于资料不全,常规统计难以准确核算,造成核算数据偏低的现象。例如,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这些年都迅猛发展,虽然在常规统计中通过相关资料推算等方法作了统计,但很不充分。五是工业、建筑业企业办的一些附属服务业,有的被混统在第二产业中,但更多的则是被遗漏了。通过经济普查,进一步查清并补上了第三产业漏统的部分,三次产业结构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也比较接近。

  如何看待GDP总量增加16.8%

  记者: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测算2004年我国GDP总量比年快报数多出2.3万亿元,增加16.8%,这在国内外都引起较大反响,而且使我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的位次也可能前移。你可否谈谈如何认识这个问题?

  负责人:对这个问题,国内外都非常关注。我可以谈几点认识。

  第一,要正确看待经济普查之后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从根本上说,这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统计信息通过经济普查得到了改善,而不是经济社会本身发生了什么变化。经济普查不可能创造GDP,也不会因此增加可支配的财富,而只是更准确地反映了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大家知道,这次经济普查所动员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之多,调查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之大,在我国历史上是空前的,更是常规统计无法相比的。利用经济普查获取的丰富翔实的基础资料进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当然就要比常规的年度核算更全面、更准确、更真实。这也正是国家要下决心开展全国经济普查的原因和重大意义之所在。“追求真实,反映客观”,始终是统计部门的根本宗旨和神圣职责,我们在这次经济普查工作中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实现这个孜孜以求的目标。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因而可以更真实、更全面地反映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和综合国力。这是一个进步,也是一件好事。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对普查年度GDP进行修正并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是国际上通告的做法。根据国务院决定,国家和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经济普查资料作为进行2005年国民经济核算、总结“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计划的基础。

  第二,我国2004年经济总量在世界的位次只前移了一位。经济普查后,我国2004年GDP总量从年快报核算数的136876亿元,调整为159878亿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数据库公布的信息,以当年人民币与美元8.277比1的平均汇率换算,2004年我国GDP总量应从普查前的16537亿美元,调整为19317亿美元;占全球当年GDP总量438860亿美元的比重,由3.8%提高到4.4%;居世界的位次,从第7位变为第6位,超过意大利,排在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之后。同样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料,意大利2004年GDP为16801亿美元,法国为20463亿美元,英国为21330亿美元,德国为27547亿美元,日本为46712亿美元,美国为117343亿美元。我国的GDP换算成美元,早在2000年到2002年就超过了意大利,位居世界第6;从2003年到2004年,只是由于欧元升值换算成美元后,意大利又超过了中国。利用这次经济普查资料调整后,我国GDP总量换算成美元又超过了意大利,但与法国、英国相比,尚有一点距离。

  第三,我国GDP总量调整后,人均水平在世界的位次变化仍然不大。关于人均GDP的排位,国际上比较权威的有两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算法,去年我国初步核算的人均GDP为1276美元,居世界第112位;按照经济普查资料调整GDP后,同样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算法,我国人均GDP上调为1490美元,在世界上的排位升至第107位,超过了瓦努阿图、乌克兰、刚果、叙利亚和安哥拉等。另一种是按世界银行的算法,即以三年平均汇率计算,我国2004年人均GDP在经济普查前后,由世界第132位上升到第129位,只超过了埃及、瓦努阿图、土库曼斯坦。无论用哪种算法,都改变不了2004年我国调整后的人均GDP只有全球人均GDP的五分之一这个客观现实。

  第四,不要忘记我国还有1亿多人口生活比较困难。到2004年底,我国农村中没有解决温饱即生活在年人均纯收入668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2610万,生活在668元至924元之间的低收入贫困人口有4977万。两项合计7587万人,加上各种突发性因素,在实际工作中建档立卡需要政府帮扶的贫困农民总计近1亿人;另外,城市中需要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有2000多万居民。城乡合计,共有1.2亿人口生活困难,比绝大多数国家的总人口数还多。

  第五,还要看到为实现我国经济增长,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消耗是很高的。如前所述,我国2004年调整后的GDP占世界的份额也只有4.4%,而当年我国消费的原油、原煤、铁矿石、钢材、氧化铝、水泥,却分别占全世界消费总量的7.4%、31%、30%、27%、25%和40%。这足以说明我国单位产出的消耗太高,也暴露了经济结构的突出矛盾,更说明这种增长方式的不合理性。同时,还造成了环境的污染。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次经济普查后,我国的GDP总量虽然略有增多,但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没有改变。无论对取得的成绩还是面临的各种困难,我们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发达的经济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存在的基本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但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又面临一个新的矛盾,即经济社会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的矛盾。这是发展中的矛盾,而解决这个矛盾则要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且要将其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所以,我们的任务仍是十分艰巨的。

  记者:那么,利用这次经济普查资料核算的地方GDP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负责人:利用这次经济普查获得的原始资料和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核算方法,各地对本地区的GDP也进行了核算。10月下旬,经国家统计局对各地核算的GDP进行联审,结果发现地区核算汇总数与国家核算数的GDP总量和三次产业结构都比较接近。这说明,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将一些地区统计和核算中历史遗留的第二产业特别是规模以下工业存在的“水分”挤掉了,将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常规统计中漏统的部分补上了,各地区的GDP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这样,大家就可以甩掉历史包袱,并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用崭新的面貌跨进“十一五”。应当说,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基本上统一了2004年国家和地区GDP核算的基础资料,进一步规范了核算制度和方法,推进了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也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记者:最后,我还想提一个问题,就是通过这次经济普查,究竟对统计部门自身的工作有一些什么启示?

  负责人:简而言之,那就是要完善我国的统计体制、制度和方法。众所周知,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其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变化,不仅增加了搞好统计工作的难度,而且也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深化统计制度改革,改进统计手段,充实统计力量,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渠道,特别是规范、健全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的统计工作。各级统计部门都要敢于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统计法,不断提高统计质量。同时,也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加关心、支持、监督、帮助统计工作,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统计数据的客观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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