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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在粤住5年以上 子女读公办学校免借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0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龙)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近日将《关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到各地市物价局,要求各地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外来工在广东同一市、县连续暂住五年以上的,其子女入学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即可入读公办学校并免收借读费和择校费。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收费问题,省政府办公
厅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通知中已明确:非本地户籍的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5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入学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即可入读公办学校;同时,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借读费和择校费予以免收,并酌情减免家庭经济困难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有关费用。

  此外,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财政厅还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规定进城务工的外来工子女由务工就业地教育部门安排入学的,其收费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负责接收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以赞助作为入学条件。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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