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沟煤矿12.2特大透水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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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1:10 桂龙新闻网 | |||||||||||||||||||
新安县“12.2”特别重大煤矿透水事故调查组成立 12月20日下午,国务院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随即,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梁嘉琨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史济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专员金兆民、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张成富、监察部驻国家安监总局监察局局长王武琦、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司长商登莹、河南煤矿安全安全监察局局长李九成共同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
国家煤监局副局长王树鹤
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 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及直接经济损失,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对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 梁嘉琨在成立会议上宣布了调查组成员名单,并指出事故发生后河南各级政府组织周密,抢险积极、得力,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 王树鹤在会上强调事故调查工作要坚持做到: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事故的教训要刻骨铭心,事故处理要切肤之痛,事故的整改要“举一反三”。同时,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005年12月2日23时40分,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寺沟煤矿发生“12.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5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 来源:新华网选稿:见习编辑苏熹作者:国家安监总局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