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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龄童跌落两米阁楼小插销破解离奇谜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2:00 新闻晚报

  ■漂亮的复式新房,最吸引孩子的是“小阁楼”。用钩杆从天花板上拉下门边,打开翻板门,拉下伸拉梯,通向阁楼的道路就架设完成了。

  ■9岁的小齐和表哥兴奋地登上楼梯,直奔阁楼。正当他们玩兴正浓时,翻板门突然开启,小齐恰好站在这一位置,随即从两米高度摔下。

  ■小齐身上多处骨折,她的父母于是将楼梯的销售和安装者捷安楼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随后,神秘书证的出现、关键人物的死亡,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最终,翻板门上的插销破解了谜团,长宁法院据此在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捷安楼梯有限公司应赔偿小齐医疗护理营养费13301.57元,残疾赔偿金66732元及精神抚慰金10000元。

  事件回放复式新房3万元买来进口楼梯

  小齐一家和她的姨妈一家共同居住在本市长宁区中山西路上的一套复式房里。小齐9岁,有一个比自己大两岁的表哥。看着装修一新的复式房子,两个孩子欣喜不已,经常结伴在房里玩耍。

  最让孩子们好奇的是家里的那个阁楼,那里安装了小齐的姨父姨母于2003年买来的进口翻板门和伸拉梯子。当时,他们走进位于安福路上的捷安楼梯有限公司品牌专卖店,对店员说要为复式的新居购买楼梯和伸拉梯。经过店员的热情接待和介绍,他们最终决定购买一部卡莱亚踏步梯和一部PAN(安)伸拉梯。两部楼梯均为意大利全进口产品,价值共人民币30000元。在先付了60%的预付款后,他们满意地离开了。随后,捷安公司派工作人员上门安装了梯子,结清了余款。

  突发意外 从两米高阁楼重重摔下

  2004年3月的一个晚上,小齐和表哥在晚饭后又在一起玩。这天,小齐的姨父同意他们去阁楼玩。姨父用钩杆从天花板上拉下门边,打开翻板门,一架不锈钢的伸拉梯就从门内侧露出来,拉下伸拉梯,通向阁楼的道路就架设完毕。

  孩子们十分兴奋,争先恐后地爬了上去。姨父等两个孩子都上了阁楼,就关上翻板门,并从下面插好插销,转身离开。过了一会儿,姨父在楼下听到阁楼那边有声响,以为孩子们玩够了,敲门让他放他们下来,但当他走到阁楼下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阁楼的门已被打开并垂悬着,而小齐正躺在地上呻吟。

  天花板阁楼的门洞口距离地面有两米多,小齐的身高是1.3米左右。家长们闻讯赶来,据小齐的表哥回忆,他们在阁楼里玩耍,小齐正好就站在翻板门的位置,没有激烈的蹦跳,门就突然自行打开,小齐立刻踏空摔了下去。

  受尽苦痛 手臂骨上打进四根钢钉

  意外发生后,小齐的父母立刻送她去医院治疗。经检查,小齐内脏没有受到很大伤害,但她的右手肱骨近端、中端两处骨折,一整条右手臂动也不能动。因为多处骨折,医生除了为小齐绑上石膏外,还在她的手臂骨上打进了四根钢钉,加强固定。

  自从严重骨折后,小齐的右手无法活动自如,连书包都背不动。她的父母为此雇人来照顾她的饮食起居,为她上下学提书包。尽管如此,小齐的生活学习还是受到了严重影响。比如,一到阴雨天,小齐就会觉得手痛,写作业时间长了,手也会感到不适。

  眼看着孩子受苦,小齐的父母心疼不已。2005年3月10日,小齐的父母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上海捷安楼梯有限公司,要求公司赔偿小齐医疗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5406.28元。

  案件进展楼梯公司:提交关键书证

  捷安公司在收到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后,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书证,称这是事故发生后由小齐的姨父提供的。

  书证的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是2004年3月20日。我小姨子的孩子和我儿子踩着伸拉梯到阁楼上去玩,他们上去后,我把伸拉梯的门关起来。关上后,我就走开了(到一楼),大约10分钟左右,我听到有小孩子的声音,上去一看,发现小姨子的孩子从阁楼上掉下来。事故发生后,楼梯到目前为止我还在正常使用,事故发生之阁楼是我施工搭建的,用于储藏物品。”

  公司认为,这份材料说明,小齐的姨父自己承认阁楼门用来储放物品的,不是儿童的游戏场所,是他让孩子们上去玩才导致了事故发生。因此,家长的监护责任没有到位才是真正的原因。

  公司补充道,当人在阁楼里的时候,翻板门是不应该关上的,因为门从里面是打不开的,小孩如果在里面发生意外也无法自救。而且如果不是门没关上,小孩就不可能从阁楼洞口摔下。另外,家长的走开也是对履行监护责任的一种疏忽。捷安公司还提出了书面申请,要求追加姨父作为案件的第二被告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人物:突然不幸身亡

  法庭收到了捷安公司提供的这份书证。在质证过程中,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小齐的姨母痛哭着来到法院说,小齐的姨父已经不幸身亡。针对捷安公司的这份书证,姨母提出了质疑:书证的内容是打印的,下面只有一个小齐姨父的签名,而且他身前从来没有和家里人说起过这件事。

  一份跟事故责任有关的证明,因为关键人物的死亡使得案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检测插销:质量存在缺陷

  2005年7月,法庭向上海市建筑五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发出了一份《委托鉴定函》,要求对案件中涉及的PAN(安)伸拉梯质量状况进行鉴定。一个多月后,检验报告出来了,根据现场检验情况,检验部门发现产品上没有关于使用方面的警示内容。

  更为重要的是,活动翻板门锁固后,锁舌扣搭在锁扣圆弧角上,搭住的部分只有2.5毫米,检测人员用手力就可以从内推开翻板门。

  锁舌的长度有12毫米,所以锁的安装位置不当是产品质量的真正缺陷。小齐的摔落是因为阁楼插销根本不起作用,连手都推得开的阁楼门,又怎么能承担她身体的重量?

  法院判决楼梯公司承担全责

  2005年10月,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小齐的伤势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小齐的骨折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为此,小齐的父母认定捷安公司应该承担所有责任,并在诉讼中追加了残疾赔偿金66732元的诉讼请求。

  捷安公司并不同意自己负有完全的责任,他们的理由就是阁楼门和梯子是储物用的,公司在出售时候也口头警告过小齐的姨父姨母,阁楼内不能住人。他们应为自己的使用不当和疏于监护,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检验结果,事发现场没有对阁楼门及梯子使用不当的迹象。捷安公司没有使用警示,所以使用者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过错。关于监护的问题,家长允许9岁和11岁大的孩子上阁楼玩耍是符合情理的事情。事发时,就算父母、姨父母陪伴在旁,也无法预见到阁楼门的突然打开,无法避免小齐摔伤事故的发生和伤残的后果,所以原告方面没有失当的行为,公司没有理由减免自己的责任,应该对小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近日做出了判决:捷安楼梯有限公司应赔偿小齐医疗护理营养费13301.57元,残疾赔偿金66732元及精神抚慰金10000元。

  ■相关链接家庭装修造成生活隐患

  针对此案,长宁法院的法官谈道,购房改善居住成为一种较普遍的社会现象,装修新房是改善居住的重要环节,但是当那么多因为装修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案件诉诸法院时,这一社会现象中隐含的畸形问题也终于暴露出来。

  长宁法院曾经受理一起新安装窗户脱落的案件,年老的原告在晾晒衣物时几乎从七楼家中坠下,而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大量涂料含毒的诉讼案件,家装材料的质量缺陷已经成为现代家庭生活中的一大隐患。许多新产品或舶来品的鉴别和正确使用并不是普通消费者能力范围内的事,消费者在保护自我利益时经常处于无可奈何的弱势地位。

  而就算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赔偿,所遭受的损失也不是金钱所能够弥补的。

  家庭意外伤害防不胜防

  据卫生部和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提供的数据,意外伤害是我国0至14岁城市儿童非致死性伤害的首要原因。所谓的意外伤害,即在家长主观认识之外而产生的伤害,所以家庭内部并不是儿童可以完全避免伤害事故的场所。科技的发展从另一方面使得家庭成为一个危机重重的场所,任何电器、家具、宠物甚至玩具,都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家长的监护责任也随之需要加强。

  ■法律知识法律对客户主张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赔偿的规定

  我国实行的是“严格产品责任”的产品责任制度,相应的法规依据为: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3条:“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都各有详尽的规定。作者:□焦晓虹 通讯员 金文斌 制图邬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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