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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猥亵妇女自毁前程 防报案将手机抢下扔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3:16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深夜,大学生张华(化名)尾随一名妇女将其猥亵。在实施犯罪前,张华为了防止妇女用手机报案,竟将其手机抢下扔掉。近日,东陵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张华是沈阳某大学学生。今年6月11日零时,张华酒后行至辽宁省农业展览馆院内时见女子慧某走在前面,顿生歹意,逐步向其靠拢。此时,慧某掏出手机准备呼救。张华见状
,上前掐住慧某脖子威胁其不许叫喊,并将对方手机抢下,将对方拖到路边草地上猥亵。随后,张华将手机抛到路边草地上,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张华被东陵区泉园派出所民警抓获。记者潘霁 (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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