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工伤事故可否设救助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位律师透露,在正常情况下,要通过11个程序才能实现工伤赔偿。为此,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淑美律师建议,劳动和监察部门应把工伤者救治投诉的处理放在首位,不应把工伤认定作为投诉立案的前提,应先救治后认定。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应普遍运用部分裁决的程序,快速裁决,为工伤者解决急需的医疗费。

  黄淑美还建议,可以参照《交通安全法》,建立工伤事故救助基金,基金的来源主
要是劳动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罚款,以及政府的投入和社会的捐赠等。对于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老板逃逸的,由该基金先行垫付救助费用,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