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安部官员表示法律允许交警暗中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6:3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据新华社电中国公安部法制局助理巡视员包红霞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所谓“暗中执法”的交通监控方式,是法律允许的。

  包红霞对媒体前段时间报道所称的“暗中执法”进行了澄清,指媒体所称的这一概念主要指的应是监控,而“监控,从我的理解来说,不能说这是暗中执法,这也是属于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程序所允许的”。

  包红霞表示,现在执法一方面是采用民警上街执勤执法,另外采用的是监控的方式。监控的方式也是在公安机关处理交通违章处理程序中规定的一种处理交通违章的方式,同时监控方面也如实反映了违章行为人的一些违章行为。所以,媒体所说的“暗中执法”,“我们认为还是我们执法的一个方式,是法律允许的”。

  包红霞并表示,监控方面完全是纳入了一些交通违章处理的程序规定之中,严格按照现有的规定。因为监控如实记录了司机的违章行为,应当受到交通违章处理的话,警方可以纳入到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之中,“监控这方面是作为证据,主要是交通队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根据所采集的证据,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据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多万起,已造成9万多人死亡。其中,1至11月,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7万起,造成89749人死亡。12月1日至16日,全国共接报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207起,造成2468人死亡。虽然比去年同期下降,但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相对集中,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时强调,主要是人的因素。如果加强了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会得到遏制和解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