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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警方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制度 为企事业单位解决困难186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7:07 公安部网站

  为使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今年初作出“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制度”的决定,并要求市局、分县局、支队、处室以及基层科所队的班子成员,每人必须与五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年来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果。据统计,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安机关在2005年的联系企业工作中共走访企事业单位569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411条,为企事业单位解决困难186件,这一做法得到了当地企事业单位的高度赞誉。

  根据此规定,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包局驻所,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点;分县局党委成员在本地区重点企事业单位中建立联系点;支队和市局机关处室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建立联系点;基层派出所在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内建立联系点。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企业联系过程中,定期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职工思想动态、内部治安防范状况及企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除定期联系外,企业遇有特殊情况还可以随时联系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结合实际,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为企业提供特别服务。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与1920家企业建立了联系,基本涵盖了全市所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安报姚殳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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