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就业歧视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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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0: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就业歧视是目前较为普遍的现象,“35岁是道槛”。芜湖市将在近期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把解决就业歧视问题写进政策中。 就业歧视的普遍存在,具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现行反歧视法律制度的严重缺失,以及由此导致的就业歧视的低成本,甚至没有成本,是就业歧视无处不在的主要原因。
祖布雷克女士曾是美国华尔街瑞士银行的一名雇员,因被男上司认为“又老又丑不能胜任工作”而遭解雇,法院判决瑞士银行付给祖布雷克女士2900万美元赔偿金。而在我国,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唐女士因怀孕期间不愿按领导要求做人流,被取消录用资格。唐女士提起诉讼,但只象征性地索赔1元。1元人民币与2900万美元,折射出的是我们在保障公民平等就业权利上与西方的差距。 解决就业歧视的根本途径在于立法与执法。在目前整个社会自由、竞争和选择性不断加强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提高就业歧视的成本,无疑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段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