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下地铁轨道责任由谁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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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1:23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吴宏)一读者反映,上周他乘坐地铁时不小心跌倒在地铁轨道上,他想知道责任在哪方。 12月11日晚,倪先生一家在地铁新街口站欲乘地铁前往奥体中心。进站后,倪先生全神贯注寻找路线标志,一不小心脚踏出了黄线,抱着孩子摔倒在地铁轨道上。之后妻子大声喊叫,工作人员和乘客迅速将倪先生和孩子拉上了站台。事后,孩子出现呕吐症状。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李淑君律师认为,倪先生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孩子在他手中抱着,他们出现意外摔倒在地铁轨道上,责任应完全由倪本人承担。而在南京地铁乘客守则中也明确指出,“乘客进入地铁车站和乘坐地铁时,要遵守安全指示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