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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司机必须 安全驾驶3年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3:10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学生安全事故,公安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要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因工作措
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没消除而导致校车、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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