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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出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3:44 深圳商报

  深圳提出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

  市人大明年将加强社会管理立法,解决社会难点问题

  【本报讯】根据最新统计,深圳暂住人口已超1055万。就如何才能管理、服务好这一千万人口,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李锋呼吁人大尽快制订法规,在我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取代现行的暂住证。与会代表还一致表示,我市应加大社会管理立法,争取在全国率先解决目前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难题。

  凭居住证才能在深工作生活

  李锋表示,根据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大量原本居住在乱搭建建筑内的“三无”人员在“梳理行动”后并没有离开深圳,而是继续在一些出租屋居住下来。但根据现在的出租屋管理条例,只有当出租屋出现重大恶性案件后,业主才要负责。一些业主根本不管来租房的人有没有身份证、有没有工作,只要有钱就出租,使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能够继续找到藏身之所。

  李锋认为,实行居住证制度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良方”。居住证与暂住证最大的区别在于,居住证像二代身份证,内存有持证人的个人信息,将来在深圳就业、入学、就医,甚至租房都要凭卡办理。在办理居住证时,从此人的犯罪记录等方面设立一定门槛,所有人必须凭证才能在深工作、生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就没有了在这座城市生存的空间。将来如果业主将出租屋租给没有居住证的人员,也属于违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深圳应加快社会管理立法

  会后,李锋对本报记者表示,深圳公安部门已经具备了制作居住证的技术水平,目前只是尚缺制度的“东风”。十分希望市人大在明年的立法工作上能重点考虑这个问题。他说,人口管住了,入学难、造假制假、食品安全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也支持居住证立法。他说,深圳过去立法主要侧重于经济方面,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社会管理难度逐渐增大,市人大今后的立法工作,将逐步转向以社会管理立法为主。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光明认为,深圳理应通过加快社会管理立法,在依法治市和解决社会矛盾方面率先走出一条新路子,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表率。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表示,最近征求2006年立法计划时,各部门报了100多个项目。但是人大目前一年只完成大约10项新法规和10项修改法规的立法。据了解,香港2005年的立法计划达到38件,新加坡更是超过40件。怎样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是必须思考的问题。

  建议设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市救助站有700个床位,每天入住的只有100多人,但街头乞讨现象仍不绝。”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说。他分析,由于取消了强制收容遣送条例后,现在实行自愿式救助,很多乞讨人员都不愿入住救助站。特别是一些乞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被成年人所利用。“这些未成年人流落街头,其实是他们的监护人未起到监护的作用,政府应该有责任行使监护责任,用保护手段将这些未成年人统一管理起来。”他表示。

  刘润华说,2004年,市救助站成立了少年儿童救助科,但因为仍下属于救助站,还只能依靠自愿原则对少年儿童实行救助,所以并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希望市人大能够考虑制订条例,成立专门的少年儿童保护机构,独立于救助站,对这些流浪的未成年人实行强制性保护。刘润华特别提到,民政部门不需要再向市里要编制和资源就能完成机构的建立,他们会利用好目前救助站的闲置资源和人手。刘润华还提出,应该立法限制在十字路口、交通灯前等地点乞讨,以免影响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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