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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又见违法悬挂国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4:55 山西晚报

  本报12月21日热线消息(记者姬仙果)最近,本报频频接到市民举报,一些企业在悬挂国旗时,拿《国旗法》不当法,不是让国旗与企业旗平起平坐,就是把国旗挂起后不再降下,直至破损、脏污了还飘在旗杆上。让市民疑惑的是,国旗违法悬挂,为何没有相关部门监管?

  上个月,长治路与创业街交叉口,一家企业将国旗与企业旗同高悬挂(本报曾予以
报道)。昨日,又是因为国旗没有依法悬挂,市民连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了电话。

  连先生说,南内环桥西必高汽修门前的一面国旗,由于长期风吹、日晒、雨淋,已变得破旧不堪,有损国旗的尊严。“企业升挂国旗,本身是一种爱国的表现,但挂上去后不再珍爱,则是亵渎国旗的尊严,或者说他们悬挂国旗根本就没有抱严肃认真的态度。”连先生非常气愤。

  记者在该汽修厂门前看到,那面国旗颜色黑红,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是国旗,旗边还撕裂了。对此,汽修厂工作人员的答复是:疏忽了,他们会向领导反映,尽快换下这面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一位市民称,这不仅是《国旗法》普及程度不够,关键是跟《国旗法》执法缺位有关,即使挂错了,也没人处罚,所以悬挂国旗就很不严肃。

  国旗违法悬挂究竟谁来监管?太原市执法局表示没有这个职能,公安局称,如果有故意损坏国旗行为,只会按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至于悬挂不当,每个市民都有监督义务,发现后通知悬挂单位改正。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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