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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手术后 9人眼球被摘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5: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12月11日,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在为10名患者进行白内障手术后,患者出现感染情况,其中9人单眼眼球此后相继被摘除。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昨称,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事件为一起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安徽省卫生厅已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术后眼痛

  9患者单眼眼球被摘除

  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当晚一名患者出现眼痛。至12日上午,10名患者相继出现眼部肿疼、流脓等症状。12日下午,宿州市立医院派出车辆和医护人员,将10名患者紧急送往上海一家医院治疗。13日,根据病情,上海这家医院对其中8名患者进行了患侧眼球摘除手术。17日上午,又对第9名患者实施了同样的手术。

  事发后,宿州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目前,10名患者病情稳定,其中7名患者于20日晚从上海出院返回宿州。

  为确保病人安心治疗,在上海住院期间,市立医院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统一安排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生活,并另发给每户800元生活费。

  与此同时,宿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也多次看望患者,并要求有关部门全力安排好患者的进一步治疗,稳定患者亲属的情绪,并对“眼科事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违规合作

  外地医生行医,医院获利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过当地卫生部门初步调查,实施手术者为一外地医院医生,非宿州市立医院医生。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某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据记者了解,12月11日进行的10例手术,每例手术费为2800元左右。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组织实施医疗手术,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认为:这一事件是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据有关文件规定,医源性感染是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据悉,安徽省卫生厅21日已发出通知,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综合新华社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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