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业局原副局长收受巨贪贿赂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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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5: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 两年多敛财近千万元、被称为“日进万金”的国企科级干部——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原经理李明学看来并非“只进不出”,他的顶头上司、郑州市电业局原副局长彭家立也因收取其5万元贿赂而落入法网。12月21日,被告人彭家立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现年42岁的彭家立原是李明学的主管领导。2004年11月11日,巨贪李明学被法院判处
2004年2月6日,李明学案发后,彭家立主动将收受的贿赂款5万元交给其单位,2004年8月27日,彭家立被抓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家立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将收受李明学的贿赂款5万元上缴其单位,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视为投案自首,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孙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