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眼科事件”系医院与非医疗机构违规合作造成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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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5:45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21日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安徽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事件为一起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经初步调查,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某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
安徽省卫生厅12月21日发出通知,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