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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眼科事件”系医院与非医疗机构违规合作造成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5:45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21日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安徽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事件为一起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经初步调查,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某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
质的公司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组织实施医疗手术,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眼科事件”暴露了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是一起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

  安徽省卫生厅12月21日发出通知,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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