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刑讯逼供” 湖北颁布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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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7:0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武汉讯在认真反思总结佘祥林“杀妻”冤案教训的基础上,湖北省政法机关 12月21日颁布了《关于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拟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 这项新规定要求,政法机关讯问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录音录像,并可以通知其律师到场,还要求对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进行解剖,对相关重要证据应做 DNA鉴定。(张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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