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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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7:0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郝建国)昨日,澄城县法院对合阳“暴力抗法者打断女庭长7根肋骨”一案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以妨碍公务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2年零6个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庭审理查明,2005年6月23日,合阳县法院在本县马家庄乡全兴寨村依法扣押一辆涉案中巴车时,遭到中巴车的占有者张沛军(在逃)、马王娥等人的阻碍。被告人张根来等
澄城县法院依据以上事实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沛立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退赔合阳县法院4万元;被告人马王娥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医疗等费用50574.57元;被告人张根来构成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罪和妨碍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年,合并执行4年零6个月;被告人商勇、商长喜、王守法、王巧梅、师秋玲构成妨碍公务罪,分别被判处2年零6个月或3年有期徒刑。宣判后,8名被告均未当庭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