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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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7: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1日公布了双方共同制定的《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行办法》。该办法对缓解台企融资难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局长何世忠介绍说,今年9月7日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签署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为台商提供300亿元人民币的开发性贷款。《合作协议》签署后,国务院台办和国家开发行即开始认
《暂行办法》,同时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暂行办法》对贷款对象、贷款领域、贷款品种和利率、贷款的申请程序和评审办法、信贷合同的签订以及贷款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