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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廉”字值千金暗中受贿1900万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8:33 检察日报

  本报荆州12月21日电(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严勇) 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涉嫌受贿案今天上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石发亮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1900余万元。

  今天上午9时,该案在荆州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准时开庭。荆州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陈观成、易威作为公诉人,当庭指控石发亮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
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黄玉荣(另案处理)非法收受12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500万余元、美元48万元、港币35万元。

  直接插手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而且一收就是数十万元、数百万元,是石发亮案的显著特点。以自己生病、子女出国读书、为长辈购买住房等理由索贿,更显出石发亮的“胆子大”。值得注意的是,在石发亮之前,河南省交通厅已经有两任厅长因腐败犯罪而落马。石发亮案涉案金额之大、涉案人员之多、作案手段之复杂,都远远超过了前两任。他担任交通厅长后,曾因提出“一个‘廉’字值千金”这样响亮的口号而名噪一时。他还信誓旦旦: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项不上。

  上午的庭审质证持续到了近12点,石发亮对公诉人指控其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大部分予以承认,但对部分事实和证据予以否认,认为收受别人钱物有的属于“亲情往来”,有的未利用职务之便。公诉人当即运用大量证据,进行了质证,石发亮则沉默以对。

  在今天的庭审中,公诉人还指出,石发亮在有关组织审查期间,能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具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人物档案:

  石发亮人生轨迹的变异

  35岁就走上副厅级领导岗位的石发亮仕途可谓一帆风顺:1988年5月任河南省南阳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1994年3月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1996年12月任河南省交通厅正厅级巡视员;1998年5月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正厅级);2000年5月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2年10月,石发亮因涉嫌受贿被河南省纪委审查,2003年2月被免职。今年1月,石发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指定湖北省检察院管辖。5月,湖北省检察院对石发亮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决定对其逮捕,6月执行逮捕。此案于10月被移送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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