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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会议要求 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9:06 黑龙江日报

  王政莹 记者 蔡韬

  本报21日讯今年以来,全省火灾形势相对平稳。1至11月,全省共发生火灾12534起,死亡66人,伤52人,直接财产损失2894.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了9.2%、34.7%、35.8%和13.7%。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副省长王东华到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我省要深刻汲取吉林省辽源市特大火灾的惨痛教训,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目前,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将至,公共场所和居民用火、用电量急增,人员大量集中,发生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危险性极大,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检查,坚决消除安全工作中的死角死面。把宾馆、饭店、商场、学校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特殊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一个不漏地全面检查。要着力抓好城乡结合部、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农村柴草垛的治理工作。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停产停业。要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制定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检查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保证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会议强调,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目前,全省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仍有33家没有彻底整改,各级政府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落实,确保年底之前务必完成整改任务。对到年底前已整改无望,又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停产、停业,坚决不能留下“欠账”。从现在开始,对于消防违法行为,该罚款的一律实行上限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一律追究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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