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救火遭遇车祸3名消防官兵受伤,大货车司机负事故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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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9:10 东方网-文汇报 | |||||||||
■通讯员庄莉强记者王宝来报道 本报讯发生在放鹤路、虹梅南路口的消防车救火遭遇车祸事件,交警经过调查,昨天认定肇事的大货车司机无视执行紧急公务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负事故全责。 13日上午10时许,闵行莘庄地区一居民住宅突发火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后
10时35分,当吴泾中队消防车闪烁警灯、鸣响警报沿放鹤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虹梅南路口时,一辆沿虹梅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大货车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与消防车发生碰撞,造成3名消防官兵轻伤,消防车车头严重损坏,大货车驾驶员未受伤。经闵行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调查后,认定大货车驾驶员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