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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交通厅长石发亮荆州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9:22 南方都市报

  河南原交通厅长石发亮荆州受审

  涉嫌受贿1900余万元,庭审结果择日宣判

  本报讯河南省原交通厅长、党组书记石发亮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目前,此案已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因被告人石发亮认罪态度良好,对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定三天的审理在昨日一天全部审结。

  公诉机关指控,从1994年至2002年,被告人石发亮在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黄玉荣(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胡光周、李书转等12人的贿赂人民币及物品折价共计1500.43万元、美元48万元、港币35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不过,在有关组织审查期间,石发亮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庭审时,面对12项涉嫌受贿的指控,石发亮反复说着一句话:“公诉方指控的这12项犯罪事实,我全认了!都是事实!”

  石发亮之前的两任河南省交通厅长——曾锦城、张昆桐也都因为腐败问题落马。石发亮东窗事发后,三人的名字常连在一起,成为“前腐后继”的代名词。

  《武汉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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