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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11:20 京华时报

  新闻供热商品化两年实现

  12月17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详见本报12月18日02版)

  直评别让供热改革变成“取暖难取暖贵”

  供暖需要改革了,这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但供暖怎么改革却是一个问题。“两年内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的改革,会不会一不留神成为取暖难、取暖贵,让相当一部分人用不起暖?

  哪些人能拿到采暖费的“明补”?在我看来,能拿到“明补”的只能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员工等。其他人想拿到所谓的“明补”的可能性有多大?一些私营企业主会给员工发采暖费吗?那些自由职业者就更不用说了吧。

  目前具备供热商品化的条件吗?要想实现供热商品化,首先应该能够做到像水电一样分户计量。但现在具备分户计量的房子到底有多少?事实上,就算是那些实现了分户计量的也相当麻烦,因为时下技术上根本就不过关。据报道,2002年到2004年间,哈尔滨的供热企业共为用户安装了两万块供热计量表,但一个采暖期过后这些表都成了废表。原因是无论国产表还是进口表,都不适应现有供热系统条件下的“浑水”要求,水表用不了多久就被水中的杂质腐蚀糊死了。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了,还是像现在这样按采暖面积收费的话,那又叫什么商品化呢?

  更需要注意的还有价格问题。彻底商品化后供热价格能不直线上升吗?能够拿到“明补”的人到底有多少?在实行分户计量困难的前提下,不能承受供暖费的人会不会越来越多?挨冻会不会成为新的社会问题?还有,对“供热商品化、货币化”的改革早已经开始了,但直到目前,将供暖费纳入工资发放的地方到底有多少?另外,在供热市场上想引进真正的竞争可能吗?

  供暖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利益,应该怎么改革绝对不是一个小问题。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12月20日文/裴娇健

  求是一位普通百姓对“热改”的若干期待

  政府主张“热改”,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是大势所趋。但联想到此前的教改、房改和医改当中的曲曲折折,我忍不住为“热改”捏了一把汗———“热改”如何才能成功实现预期效果,不让老百姓失望呢?

  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期望建立供热市场竞争机制,让百姓像选择其它商品一样选择供热。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无法选择到自己希望的供热商品,因为目前供热行业的垄断地位决定着交易双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付费者别无选择。那么,要实现供热商品化,我以为,前提是开发新热能,打破行业垄断,让老百姓有选择的余地。

  我期望我们普通百姓能够充分享受到完善的商品售后服务。供热要想实现市场化、货币化,必须放下垄断行业的架子,保证供暖质量和服务质量,如果服务质量有问题,要敢于承担责任———这一点,供暖行业准备好了吗?

  我期望在供暖价格产生波动时,举行真正代表民意的听证会。建设部等八部委主张城镇供热实行政府定价,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并规定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供热出厂价格。但是,如何调整?如果全部转嫁给消费者,显然是不合适的。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召开真正代表民意的听证会,让大家共同讨论增加的成本费用如何分担,制定一个有利于供需双方的标准。

  我期望完善采暖费补贴政策,让那些生活困难的人家也能用得起热。“热改”并不表明政府可以完全把责任推给市场,自己做“甩手掌柜”,而是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变“主抓”为服务和监管,协调和督促热能的供应与保障,制定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既让老百姓用得起热,又能让供热企业生存得好,且鼓励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摘编自《工人日报》12月20日文/刘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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